不分區立委不好當!4政黨募款責任額比一比 這個黨每年得繳150萬

▲▼高虹安大嗆林耕仁「無勝選機率」。(圖/高虹安臉書)

▲高虹安男友捐款給民眾黨引發討論。(圖/高虹安臉書)

記者呂晏慈/台北報導

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、立委高虹安近日遭質疑助理男友兩年捐民眾黨新台幣60萬元,是「國庫通黨庫」,而台北市長柯文哲以不分區立委職務分攤金為由緩頰,讓各黨不分區立委的募款責任額議題浮上檯面。實際上,國內4個主要政黨都有不分區立委公職分攤金、募款額度的相關規定,例如國民黨不分區立委1年得繳150萬元,民眾黨規定繳120萬元,民進黨也規定得繳約100萬元。

根據立法院預算書,立委1個月薪資約19萬元左右,加上1個半月的年終,每年收入大概有256萬元可運用,目前有不分區席次的民進黨、國民黨、民眾黨、時代力量4政黨都有針對不分區立委訂定職務分攤金及募款責任額的規定。

其中,每年得上繳金額最多的是國民黨立委,除了每年30萬元的募款額度外,每個月還得另外上繳10萬元,合計每年得繳150萬元。但有現任立委不諱言,每個人的狀況不一樣,有些人可能這個月繳多一點,下個月繳少一點,過去也曾發生過因催繳募款責任額鬧上媒體版面的事件。

此外,根據《台灣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》規定,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當選就職後,每年應依照規定繳納募款責任金額到民眾黨中央黨部所指定的帳戶,每年必須繳交的年度職務分擔金及募款責任額高達120萬元,還特別註記「應於每年1月1日起報繳,至12月31日前繳交完畢」的文字。

民進黨方面,因為沒有黨產,黨內支出全靠公職分攤還有募款,過去不分區立委每個月得上繳13.7萬元,不過在2016年初修正規定,將「政黨比例代表責任款」月繳金額降低到6萬元,幾乎是3分之1的薪水,若是「補繳」還得加徵5%滯納金,另外加上每年25萬元的募款額度,以及若身兼黨職還有黨職分攤金,零零總總加起來,每年需上繳100萬元左右。

另據指出,時代力量也有要求不分區立委繳交每月7萬元的責任款規定,如同決策委員也有責任額,若是沒有繳交就不能行使職權,幸好目前各立委都有按時繳交,因此還沒有出現「催款」的狀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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